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书,内容通常包括产权划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赡养、抚恤金等具体内容。对于离婚协议书为什么应该是复印件,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一种约定及共识,当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共识后,需要及时将协议书分别复印一份。一方保存原件,另一方保存复印件,以备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生争议时使用。这种方法能够有效地避免协议书的遗失,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其次,复印件便于备案和存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未进行司法程序的离婚过程中,双方应当将离婚协议书提交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备案。在备案过程中,民政部门会将协议书的原件收集并留存备案,而婚姻双方可以分别留存协议书的复印件。这样,一旦需要查询或修改协议条款,双方可以凭复印件到民政局进行核实和处理。
最后,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方便日常携带。离婚协议书是一份比较重要的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在离婚后,夫妻可能会进行搬家等操作,这就导致离婚协议书原件可能会丢失或被遗忘。相比之下,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则非常方便携带,一旦需要使用时,也能够及时提供。此外,在进行离婚协议书修订时,复印件也更加方便进行修改。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在离婚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保障了双方权益,便于备案和日常携带。离婚双方应当重视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保管工作,避免因原件缺失等问题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