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下写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如果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被欺骗、胁迫、恐吓、误解等形式下达协议的,其权利和利益将受到严重损害。因此,在国家法律制度中,在签署任何合同或协议时,都要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违反了这些原则,该协议就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需要考虑很多方面,包括财产分配、抚养子女、承担债务等。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需要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各方权益要得到平等的保护和尊重。如果其中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被诱骗,协议就失去了自愿性质,受到伤害的一方就有权利要求重新协商或撤回该协议。
在实际生活中,当有人试图欺骗或胁迫对方签署离婚协议时,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对该协议进行审查。如果法院发现存在欺骗或胁迫行为,就可以宣布该协议无效,从而保护受害方的权利。
总之,诱骗下写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无论是在签署离婚协议还是其他合同时,都应该遵守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出现违反这些原则的情况,法院将会保护受害者的权利,确保协议得到公正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