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贪污公司的钱就是算作挪用公款的。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使用公共财产的单位的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或者盗用公共财产的行为。这个公共财产不仅限于政府的财务,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的资金和财产。因此,如果一个人在公司中任职并且侵吞了公司的资金,那么他就属于挪用公款的范畴。
贪污公司的钱是指在公司中任职的人员通过操纵公司财务、虚构业绩、收受回扣等方式,从公司中非法地获得了一定数量的资金。这些资金都属于公司的公共财产,在没有经过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该人员侵吞、挪用、转移这些资金,就是挪用公款。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司的财务纪律和正常经营秩序,令公司受到严重影响,甚至会危及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贪污公司的资金是完全属于挪用公款的范畴。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损害公司的财产利益和声誉,对于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更是严重打击。因此,公司中的职员必须秉持诚信、公正、勤勉的原则,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管理公司财务。同时,也必须配备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的财产安全和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