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来说,抚养权在未成年人达到法定年龄18岁以后就不再有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抚养权就彻底无效了。
首先,抚养权的调整和变更仍然是可能的。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8岁以后仍然需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帮助抚养、教育等方面的支持,他们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调整或变更抚养权,并要求相关监护人继续履行其抚养义务。
其次,抚养权也涉及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管理和利益保护。即使未成年子女已经达到18岁,但如果存在其财产需要管理或者存在对他们利益的风险,监护人仍然需要履行其管理及保护职责。
此外,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8岁以后继续接受教育或者身体或心理存在残疾等状况需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照顾和支持,监护人仍然需要在相应方面履行其抚养义务。
总之,抚养权在未成年子女18岁以后虽然失去了其原始的义务和权利,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仍然具有其作用和意义。监护人需要在相应的需求和情形下,继续履行其抚养义务,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和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