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迁协议丢失了,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找回或重新制作。首先,要联系相关部门,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街道办事处、拆迁办等,向他们说明情况,询问需要哪些手续和证明材料。其次,要尽可能收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等,证明拆迁房屋的合法性和产权。
如果无法找回或重新制作拆迁协议,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刊登登报声明。这样可以向公众申明该房屋已经拆迁,不再具有产权和相关权利,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登报声明的内容应该详细、清晰,并注明该房屋的原地址和相关时间,以免引起误解和损失。
尽管登报声明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但是它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一旦拆迁房屋的产权关系不清晰,它可能会成为犯罪分子的藏身之所,或被当作非法出租房屋来用,从而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及时采取措施找回或登报声明都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