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自主协商达成解除婚姻关系的协议,且协议内容包括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清算等方面的约定。过去,协议离婚主要依靠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多方面的介入来实现,而随着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协议离婚更加依赖于当事人自主协商。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当事人需要提起诉讼时,离婚已经超过1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对于协议离婚而言,它的法律效力需要在法定基础上加以约束,即符合《婚姻法》、民法等一系列与家庭事务相关的法律规定。
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协议离婚中的约定,对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民事责任,但是时间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准确地说,离婚后,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分割、债务清算等问题都需要逐项解决,如逾期未完成协议,当事人可以采取起诉、仲裁或者调解等方式予以解决。具体来说,如果是要求财产分割的事宜,就需要挂靠人民法院,如果是债务交涉,可以选择仲裁或者商家协会调解等。
总之,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具体执行中认真履行。如果某一方违反约定,依据实际情况,另一方可以选择不同的解决方案,并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合法的维权。无论何时,当事人应该理性对待离婚问题,在尽量减少冲突的同时,让一切问题得以公正、合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和婚姻家庭制度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