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不给扶养费是无效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应当扶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因生活无法独立的,父母也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离婚后,离婚双方依法应当约定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经济补偿事项等内容,并经法院审批后生效。
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扶养费,或者约定的扶养费不足以满足孩子的正常成长和生活需要,法院在审核时将不予通过。此时,法院将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裁定离婚协议无效,并根据事实情况判决每个父母的扶养费金额和支付方式。
如果已经签署离婚协议的一方想要修改协议涉及的扶养费等内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中不给扶养费是无效的。在离婚协议中,父母必须妥善约定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经济补偿事项,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离婚后,任何一方都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纠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