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有子女,则需要确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般情况下,抚养权的判定是根据孩子最大的利益为出发点进行考虑的。然而,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裁判实践也会对抚养权的判定提出不同的要求。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的抚养权应该由所有权的规定来确定。通常情况下,未成年子女主要由母亲或父亲独自抚养,另一个方面可以享受探视权和教育抚养支出的支持和协助。
因此,通常会根据下列因素来评估子女的抚养权:
1.双方父母的工作和经济状况:如果其中一方能够更好地满足孩子的日常生活需要和教育费用,那么他们就有更高的可能获得抚养权。
2.婚姻生活中孩子的主要照顾者:如果孩子曾大部分时间都是由母亲照顾,则母亲更有可能取得抚养权。
3.孩子的偏好和心理需要:如果孩子已达到认识和表达自己需求的年龄,他们的意见也会被考虑。
总体而言,对于最终抚养权的判定,应当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根据现实生活和情况、监护人的完善能力、抚养时间、孩子的心理和情感需求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