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户口迁出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第一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拆迁安置房的购房合同,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原来户籍所在地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迁移证等。
第二步,填写户籍迁移申请表。在填写申请表时需要注明迁出原因为“购房迁移”,并附上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等必要材料。
第三步,缴纳户籍迁移费用。一般情况下,户籍迁移费用为50元人民币,但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
第四步,等待审核。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会对申请表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完成户口迁移。
第五步,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迁移户口后需要前往当地派出所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注销原来的居民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可能需要面临较长的等待时间,因此建议提前做好准备并提前预约。同时,在户口迁移前应与当地的银行、公安局等单位联系,进行地址变更等相关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