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私了协议书不一定需要公证。私了协议书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现场或者约定的地点协商并达成一致的结果,签订一份协议书,达成和解、赔偿等协议的方式。私了协议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司法程序的繁琐和时间成本,并达成和解的目的。在私了协议书中,双方需要确保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金额、医药费用、伤害赔偿、车辆修理费用等方面达成一致。
私了协议书需要公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当一方或双方违反协议书协议的义务或不履行协议书的规定时,受到不利影响或直接损失;
2、当事故双方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存有争议,无法达成协议;
3、事故后出现的损失,如人员伤亡恶化、车辆故障等情况;
4、如果事故发生的场所有监控系统,需要在监控下进行交割;
5、当涉及到车辆的保险理赔时,公证协议书可以加强赔案的法律效力,有利于索赔。
一般来说,私了协议书不需要公证。但是,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纷争和风险,建议在协议书上按照实名制记录签署人身份,确认协议内容真实有效,并在第三人(如朋友、亲属、见证人等)的见证下及时签字确认,最好还是对协议书进行公证化处理,以增加其法律效力。因此,当事故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最好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