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如果离婚的双方无法达成费婚协议,孩子的抚养问题将交由法院裁决。抚养权的裁决取决于法官所认定的孩子的最佳利益,包括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生活权益等。
考虑到余欢水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她有权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然而,法院判决抚养权时不是以双方的意愿为主要考虑因素,而是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如果法院认为余欢水没有能力或者资源来提供孩子健康和安全的家庭环境,那么她的抚养权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另外,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的年龄、性格、偏好,孩子与父母如何沟通等因素。如果法院认为孩子更适合与父亲生活,那么余欢水的抚养权申请可能也会被驳回。
总之,余欢水有权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最终决定权在法院手中。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具有照顾孩子的能力和资源,并且能够提供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同时,她也需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和法院的决定,在孩子的最佳利益和健康成长中做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