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建是中国河南省新郑市原市委书记,于2016年被查出涉嫌挪用公款。经过调查,刘新建的挪用公款总额达2752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刘新建在担任新郑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便利,将市财政部门预算内的选举安保专项资金及特困人员救助资金等财政资金挪作他用。其中,选举安保专项资金挪用了653万元,特困人员救助资金挪用了2099万元。
刘新建的挪用公款行为不仅是对公款的侵占,更是对公权力的滥用和公信力的破坏。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他身负着保护公共利益、行使公权力的重责任,而他却将自己的个人利益放在公共利益之上,严重失信于人民群众和党组织。
针对刘新建的违法违纪行为,中国政府依法进行严惩。2017年3月,刘新建被开除党籍并开除公职,2019年7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追缴其挪用的2752万元公款。这也充分展示了中国政府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容忍态度,有力维护了党和政府的权威性和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