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拆迁时,政府为取得拆迁土地所用的安置房,专门用于拆迁户安置的住房。而强制过户,则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为了确保拆迁顺利进行,由政府采取措施,通过法律手段将与土地征收有关的房屋和土地转移至政府名下。
拆迁安置房与强制过户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定义和功能,前者是为了保障拆迁户的居住需求,而后者则是为了政府的土地征收工作。因此,虽然拆迁安置房与强制过户都与土地拆迁有关,但它们两者存在本质的区别。
既然拆迁安置房和强制过户的性质不同,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应该是不一样的。在拆迁户需要购买房屋的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可以作为一种选择,但强制过户作为基于政府权力的土地征收手段,则不可能成为购房的选择之一。
此外,强制过户的土地和房屋一旦被征收后,就会归属于政府所有,征收人员将不再享有购买权。也就是说,拆迁户一旦被征收,就不能再购买该房屋,而拆迁安置房虽然归属于政府所有,但可以被拆迁户以住房方式使用,并且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转让或出售。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虽然可以被购买,但强制过户却不可能成为购房者的选择。购买拆迁安置房应该是在透明、公正的程序下进行,并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只有在符合相关规定下购买,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