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及其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将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及其组织的资金财物据为己有或者用于个人用途的行为。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会对国家和社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被法律严厉禁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数额较大的标准是,挪用公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但不满50万元;数额巨大的标准是,挪用公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
但是需要注意,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并不是只按照《刑法》的规定判刑的,还需考虑社会影响、犯罪情节、赔偿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在考虑社会影响方面,挪用公款如果被曝光在社会上,会导致社会信任度下降,对于国家和企业的形象和信誉也是个打击,这也是被视为衡量刑罚高低的一个因素。
在犯罪情节方面,如果挪用公款是由于极度困难、无奈等情况下才进行的行为,法官也会适当减轻刑罚的程度。而在赔偿情况方面,如果犯罪者能及时、积极地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也可以减轻刑罚的程度。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最低的判罚是拘役,而具体刑期则需由法官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节和宣判后产生的社会影响和赔偿情况来综合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