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在市区建设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政府为了保障市民居住安全和权益所做的努力。安置房是由政府承办的,针对因为通道建设、土地征用等原因被强制搬离家园的市民提供的,是政府对人民民生的关切和保障。不过,拆迁安置房也存在一些不能住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拆迁安置房缺乏建设质量。由于政府因为赶时间,往往为了赶工程进度,二次搬迁意外等原因,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质量不够高,存在安全隐患。这就导致,很多拆迁安置房被评为“不能住房”,原因就在于建设质量的问题。例如有些安置房的后门通往下水道,有些安置房的地面结构不够稳固,电压不稳,居民住进去可能随时面临安全问题。
第二,部分安置房坐落在偏远的角落。由于市区房地产成本过高,政府往往能够找到的空闲土地都是偏远的角落。有些安置房离市中心十分遥远,市民为了工作,出行不便,无法满足日常生活的需求。这也是安置房不能住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尽力保障市民权益的一项服务,但是由于建造质量等因素,也存在部分不能住房的问题。我们希望政府能够进一步加强对安置房建设的监管,推进安置房建设的质量和地理位置的优化,让拆迁安置房真正成为市民居住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