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必须要签署的一份协议书,旨在规定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相关法律事宜。然而,有时离婚协议书存在一些不完善、不合理的规定,可能会导致其中一方受到不公平待遇,导致其后悔签署此协议书。
在此情况下,该离婚协议书是可以被改变的。适用法律规定,当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后想要改变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更改,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当双方在离婚协议书签署时明确双方对财产分割或抚养子女等方面的不平等情况,申请变更的一方必须证明自己签署协议时处于被迫或不平等的协商状况下;
2. 已生效的判决或仲裁裁决中,为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需要变更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3. 当离婚协议书中存在明显违法或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内容,如分割财产不平等、抚养费用不充分等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的改变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由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才能生效。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必须谨慎审查,确保协议内容合理合法,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