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如果夫妻双方确实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签署离婚协议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方案。但是,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后,很多人都会担心协议被民政局收回。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离婚协议签署之后,双方必须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备案,这样离婚才算最终生效。民政局并不会收回离婚协议,因为它只是一份协议,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并不属于国家机关的法律文书。
当离婚协议达成后,双方必须到民政局进行备案,这也是离婚协议的最后一步。在进行备案的过程中,民政局主要检查协议是否合法、是否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等问题。只要协议不涉及违法问题,民政局就会给出备案的许可。在备案过程中,民政局并不会干涉协议的内容,也不会收回协议。
而且,在离婚协议生效之后,婚姻关系就完全终止了。双方也不再有法律上的任何关系,因此民政局也没有收回协议的必要。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一旦生效,就不能随意更改。如果双方对协议有异议,只能通过法院进行解决。
总之,离婚协议签署后,民政局不会收回协议。协议是离婚程序的一部分,只要双方真实自愿签署,且不涉及违法问题,就可以进行备案。离婚协议生效后,婚姻关系就不存在了,双方也不再有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