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是指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类似的机构工作期间,将公款挪用到个人或他人的账户上或用于个人或他人的消费或投资行为,从而达到个人牟利的目的。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属于犯罪的一种,罪行极其严重。
按照我国《刑法》,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量刑标准是:数额巨大应当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量刑,但法律规定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除外。
具体来说,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被判刑的人没有还清被挪用的公款,那么还要对他追缴他挪用的公款,并对没有对公款返还的金额进行相应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挪用公款行为所涉及的数额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即属于数额巨大,被判处的量刑也会因此而加重。同时,如果被刑事处罚的人在挪用公款行为中采取其他的违法手段,如伪造、变造、隐匿有关凭证或者资料等,那么其罪行也将被视为严重情节,量刑将进一步加重。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刑期量刑比较严格,如果犯罪数额大且情节特别严重,那么极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判决。在实际工作中,预防和打击挪用公款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压缩挪用公款的空间,重建公共信任,提高工作者的道德水准和自律能力,从而切实加强国家财富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