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使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但未经合法程序审批和使用,个人占有或占用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也侵犯了国家和公民的财产利益,减少了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损害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审计中,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贪污罪”。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
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的,挪用公款、财物、证券或者其他财务收支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挪用公款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公民的利益,也损害了整个社会的财产利益,影响了公共事业的发展,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失信行为。因此,针对这种行为,应该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惩罚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共同维护社会正义和良好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