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协议离婚涉及到的诉讼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立案费
立案费是指申请人在民事诉讼中将起诉状或申请书提交至法院时应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民事诉讼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立案费用的标准为50元/件。
2.受理费
受理费是指法院接收并受理案件后,根据案件情况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协议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标准为200元/件。
3.裁判文书费
裁判文书费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向申请人发出的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等文书所收取的费用。协议离婚案件的裁判文书费标准为20元/份。
4.公告费
公告费是指因无法找到被告,法院采取公告方式传唤被告需支付的费用。如果协议离婚案件需要公告传唤被告,公告费标准为150元/条。
总体来说,协议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主要包括立案费、受理费、裁判文书费和公告费,费用标准为50元/件、200元/件、20元/份和150元/条。具体费用还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案件复杂程度而定,有可能会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