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只是离婚的一部分程序,但并不等同于真正意义上的离婚。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一致的一份文件,其实质是双方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加以规范,协助法院判决离婚案件。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是离婚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步。
但是,仅仅签订离婚协议并不能使婚姻自动解除。需要到当地法院经过审判程序,发生离婚判决书才能真正意义上宣判离婚。离婚判决书是法院依法审理离婚案件后,作出的关于离婚及其相关事项的裁决,是法律文书的一种。只有在法院发生离婚判决后,离婚协议才能生效,离婚案件才能最终结案。
此外,签订离婚协议只是离婚过程中的一种和解方案,离婚协议不属于婚姻合法终止的法律程序,离婚协议并不是法律上的离婚证明。因此,在离婚案件结案后,双方需携带离婚判决书或者法院颁发的离婚证书才能在婚姻关系解除,完成离婚手续。
总之,签订离婚协议只是离婚过程中的一部分程序,仅仅意味着离婚双方在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债务分配等方面达成了和解。离婚判决书才是离婚的法律证明,在取得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之前,婚姻关系并未真正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