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买房炒股是一种违法行为。公款指的是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的组织所拥有的资金和财物,由于这些资金和财物的来源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所以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并需要接受监督。
挪用公款用于买房炒股,实际上是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私用,这严重违背了公务员的职责,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的,公职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违规国企资金运用等行为也是涉及到挪用公款的行为。
对于挪用公款买房炒股,国家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究法律责任。比如,2019年12月,山东省滨州市一名煤炭公司职工因挪用公款炒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20年6月,河北某盲人协会的负责人挪用公款买房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总之,挪用公款买房炒股是一种非法行为,在法律监管下必将受到惩处。公职人员需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守护好国家和人民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