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欠债的问题是很多离婚夫妻需要面对的难题。在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协商解决财产及负债问题,制定出一份离婚协议书。然而,如果其中一方欠债,那么这个问题就需要特别重视。
首先,如果欠债方在婚姻期间负债,那么这笔债务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离婚时,这个债务的分配应该在离婚协议书中体现。如果欠债方不能承担债务,那么交由非欠债方还清,离婚协议书中应有约定。
其次,如果欠债方是自己离婚后才欠下的债务,那么这个债务就需要由欠债方自己承担。如果负责还债的一方不能还清,也不能转嫁给非欠债方,因为离婚协议书中只能规定好双方在婚姻期间欠下的债务,不能规定离婚后欠下的债务。
最后,如果欠债方不能承担债务,而另一方又不能全权承担,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通常这种情况下,欠债方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需要承担相应惩罚。
总之,离婚协议书中的负债问题需要双方认真协商解决。如果欠债方不能承担债务,那么需要找到一种合理、公正的解决方式,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