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一种由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书,用于解决离婚中的财产、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分担债务等问题。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例如,当夫妻关系破裂的原因是其中一方有了小三,且这个第三者与原夫妻关系破裂后结婚或同居时,原夫妻能否依法达成离婚协议?
在中国的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离婚须经过人民法院审判或进行民政部门的登记手续,并且,离婚原因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而不管是因何原因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离婚协议的生效都需要经过正式的法律程序,包括法院审判或民政部门登记等环节的审核和审批。所以,小三的存在并不能直接影响离婚协议的生效。
当然,对于离婚协议中具体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协议内容,小三的存在可能会对其产生影响。例如,当小三存在时,夫妻可能需要多考虑小三的涉及范围,如小三伴侣抚养原夫妻子女的权益、小三可能获得的财产分配权等。而且,如原夫妇在协议中同意约定具体赡养老人的责任,其实现可能会受小三影响,如小三不同意承担赡养任务等。这些都需要离婚协议双方在协议达成前充分考虑和协商,以防后续争议。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的生效需经过法律程序的正式审核和审批,小三存在并不会直接影响离婚协议的生效。但具体的协议内容可能会因小三而导致更多的考虑和后续争议。因此,离婚协议双方在达成协议前,应该充分沟通和协商,以避免后续的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