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指政府或开发商对某个区域内的老旧房屋或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为了进行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等实际需要。在拆迁过程中,一般村委、街道、城管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都需要参与到拆迁办的工作中,以确保工作进度和效果。一些拥有产权的居民或租房者在拆迁过程中,需要与拆迁办共同协商解决,以确保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在协议中减去一些居民或租房者的名字,看起来似乎可以减少成本和难度,让其他居民或租房者能够更快地安置。但是,这样的做法是不合适的,也是不合法的。“一个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没有签字,就是无效协议,这是法律规定”。如果拆迁办想要把某个居民从拆迁协议中除名,就必须得到这个居民的同意签字,否则协议就是不合法的。此外,不合法的协议还有可能引发居民起诉,而这种情况对拆迁办来说,是极其不利的。
因此,拆迁办不可以在协议上减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法、合理的拆迁协议。在协议中,应当考虑到居民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被拆迁的居民,确保他们的正当利益。同时,拆迁办应该尊重居民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合法手段解决相关问题。这样做,不仅有助于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也能让居民心存感激,更加愿意积极配合和支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