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协议,其效力与约束力首先是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和自由,其次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判决的要求来制定。离婚协议书在当事人双方达成并签字后,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约定均有法律效力,双方均需要严格执行。但是,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也可能被推翻,具体如下:
1. 协议违法或因双方不平等
如果离婚协议书是违法的或者是在双方谈判时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了不平等的结果,法院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离婚协议的有效性进行裁定,并做出相关的司法决定。
2. 协议违反公序良俗
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违反了公序良俗、伦理道德和社会公义,比如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涉及家暴、拐卖、赌博等非法行为等,法院也可能对其进行推翻。
3. 协议存在欺诈、威胁等不当行为
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在欺诈、威胁、胁迫等不当行为的情况下达成的,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协议。比如,如果一方为了达成离婚协议而恐吓、威胁、打骂、人身攻击另一方,达成的协议是被迫的,法院可以撤销该协议。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合法、有效的约定文件,但不可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这样一来协议就会被推翻。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该慎重考虑各种因素,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