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夫妻一方姓名)
乙方:(夫妻另一方姓名)
为了避免日后纠纷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本着自愿、协商、公正、公平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充分的内心沟通和协商,自愿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协议的边界
本协议的边界自离婚协议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已经自愿达成协议,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在撰写此离婚协议书之前,未有任何形式的约束和强迫。
二、财产分割
1、按照财产情况和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经过详细清理,对于所有不动产、动产、金融、车辆等资产或财产,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1)甲方/乙方得到其中的自己名下的财产;
(2)甲方/乙方得到贷款、抵押物(动产、不动产,有关第三方责任人);
(3)甲方/乙方放弃全部共同财产。
2、如夫妻二人无需办理共同财产分割的,可直接此栏目填后,不需填写1、2小项。
三、子女抚养及育儿
1、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由(标明父母姓名)行使子女的监护权;
(2)父母分别承担部分子女的食宿、学费、生活费等花费,具体则由双方约定。
2、该协议为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解决,若无未成年子女,则此栏省略。
四、债务还款
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是否需要依法进行共同还款,另做出具体额度和时间进一步的约定,如双方均不需要共同还款则在此栏填写“否”。
五、离婚后的职业和财产情况
甲乙双方应该互相尊重对方的个人选择,尤其是关于将来的职业和财产情况的变化,应该给对方知会和尊重,避免对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六、离婚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自首次签署时生效。
2、甲乙双方拥有随时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权利,但如双方进行变更或解除协议,则须经双方乙方或依法指定代表出具书面解除变更通知,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七、离婚协议的保密
离婚协议的内容为甲乙双方互相私密协议,除相关部门或单位需要查阅,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并应受到相关法律和规定的监督和约束。
以上为甲乙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双方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规定解决。如双方达成一致,则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