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件,对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财产债务处理等方面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离婚协议书是需要哪一方写好呢?
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的起草由离婚双方共同完成。如果双方达成共识后,一方委托专业律师起草,那么协议书也可以由专业律师起草。总之,在起草离婚协议书前,双方应该充分沟通、协商,确保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该包括离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离婚原因,对财产的分配及处理,对子女的抚养、监护等方面的约定,对财产债务的分配及承担等事项。在起草过程中,要注意合法性和准确性,确保协议书的有效性。
因此,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共同起草,如果有必要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协议书的内容应该全面、具体、详细,确保双方达成协议后无异议。协议书的起草需要遵循法律法规、注重实际操作性,以避免未来出现纠纷。离婚协议书的起草,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因此需要双方沟通、协商,达成双方都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