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协商离婚时达成的协议书,其作用在于规定离婚后双方个人利益、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经济赡养等方面的事宜,以达成离婚后双方的共同意愿。
自愿离婚是指夫妻自主、在双方真心情愿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书,最终由法院裁定离婚的过程。因此,在写离婚协议书时需要考虑双方的自愿离婚原则。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明确双方离婚的自愿原则。协议书要写明离婚的原因,以及双方的自愿离婚情况。同时,应指出双方无任何利害关系、强迫等情况导致的离婚。
其次,协议书应明确夫妻财产的分配。离婚后需要对夫妻财产进行清分,分配分为夫妻协商分配、法院调解分配和法院判决分配。协议书要详细列出夫妻财产的清单、价值和分配方案。
第三,协议书应明确子女抚养和经济赡养问题。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赡养、抚养、教育有着法律上的义务,协议书需明确亲权、育权等问题,以及双方的抚养协议和经济支持的方案。
第四,协议书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的名义变更、债务分配、新婚、继续生活等其他问题。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写作应当以自愿为原则,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和离婚后一系列问题,避免后续纠纷。同时,协议书的条款应当在双方律师的指导下进行。离婚协议书的目的就是达成离婚后双方和平分离,和谐处理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