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民政局是负责处理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政府机构,如果夫妻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需要离婚,可以前往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在离婚登记过程中,双方是否需要提供协议书则需要根据情况而定。
一些夫妻在决定离婚之前,可能已经协商好了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和赡养等事项,并达成了一致意见。这时候,双方可以书写一份离婚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双方在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一并提交协议书。在民政局审批离婚材料时,在确保协议书内容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可以在离婚证书上盖章确认。
然而,并不是所有夫妻在离婚过程中都会依照协议进行。一些夫妻可能存在争执,无法达成协议,也无法委托第三方协商,这种情况下则无法提供协议书。此时,双方需要在民政局填写离婚协议书,然后由民政局工作人员辅助双方协商,最终确定离婚的事项。如果无法协商,双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
总之,离婚登记需要双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民政局办理,有无协议书需要根据双方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已有协议,可以一并提交;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在民政局辅助下进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哪种情况,离婚都需要进行冷静思考,尊重法律程序,妥善处理各项事务,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