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一般是离婚双方在达成协议后所签署的协议书,用以约定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探视权限等事项,并且要进行公证和加盖印章,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
那么,离婚协议书盖章是不是一定要用蓝章呢?实际上,离婚协议书盖章的颜色没有规定,盖章所使用的颜色主要看协议的具体情况。
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的盖章会使用红章或蓝章。红章是最常见的章色之一,用于签署各种法律文件,例如营业执照、合同等。而蓝色章则通常在重要文件签署时使用,例如结婚证书、产权证书等。因此,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在政府法制机构(如公证处)签署的,就会使用红章;如果是在民间签署的,则可能会使用蓝章。
不过,无论是哪种颜色的章,都代表着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在进行协议书签署和印章盖章的时候,双方应该仔细核对协议内容,确保没有漏洞或者不合法的内容。同时,印章也应该是真实的,否则会影响协议书的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盖章不一定是蓝章,具体颜色要根据协议签署的具体情况而定,但印章的真实性和协议内容的合法性都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