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建房的相关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宅基地权属证:宅基地的使用权证明。在拥有宅基地的前提下,申请人需到当地村委会、镇政府或区、县土地管理局等机构办理宅基地权属证,证明土地使用权属于个人或家庭。办理此证需要申请人提交宅基地的所有权证明及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2. 规划许可证:为确保建筑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申请人需要向当地规划部门申请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者需提供房屋建设的设计方案、地形地貌图和项目用地图等材料。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方案经过审核后,需要再次申请当地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证明如果未经审核,以后申请竣工验收证明就无法进行。
4. 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还需要向当地建设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该证明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环保、文物保护等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交几何测量报告、施工协议、人员安排方案等材料。
5. 竣工验收证明:当房屋建筑物完工后,申请人需要提交建设部门规定的所有图纸和文档,由建设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联合批准颁发竣工验收证明。该证明是房屋建筑物准许使用的重要证明材料。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建房涉及多个方面的申请和证明,需要申请人仔细研究当地法规和政策,并仔细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只有办好这些手续,才能保障房屋建筑的合法性以及居住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