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拆迁方,本人(房主姓名)同意依据《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你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征收范围及补偿事宜
1. 本人拥有位于(房屋地址)的房产,面积为(房屋面积),用途为(住宅/商业等)。
2. 经协商,我方同意将房屋作为征收范围内的一部分,须在协议签署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3. 对于本次征收房屋的补偿,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经过评估,原房屋补偿金额为(补偿金额)元;
(2)鉴于我方已在新房屋上承担的建设款项等费用,拆迁方补偿我方(补偿金额)元;
(3)我方同意拆迁方在签署本协议后一个月之内将补偿款项全部支付至我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房产过户办理事宜
1. 拆迁方承担相关的房产证过户手续及费用,并在房屋交付后一个月内将房产证交予我方;
2. 我方在收到房产证后一个月内,须前往房管所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并在过户后向拆迁方提供过户后的证明及新地址。
三、协议的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需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协议,并保证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未按照约定履行或未能按时履行,须承担相关责任和违约金等经济赔偿。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附则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则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签字方:
(房主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