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在我国,挪用公款的管理部门主要是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
财政部门是国家财政收支监督和管理的主管部门,在财政预算的制定、执行和监督中拥有重要的地位。挪用公款往往涉及到财政预算的执行和管理,因此财政部门作为重要的管理部门,须要加强对公共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款不被挪用。另外,财政部门还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为公款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审计部门则是对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的部门,主要职责是进行财务审计工作,查明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经济责任、经济效益等情况。在财务审计中,审计部门通过检查凭证和账目,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和漏洞,发现和揭示挪用公款的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报告。审计部门在发现财务问题和挪用公款时,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做出整改和赔偿,同时还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挪用公款的管理部门是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这两个部门的职责都是为了保障公款安全,维护国家财务的正常秩序。财政部门通过预算执行和管理,制定法规、规章制度等措施,防止公款被挪用;审计部门则通过财务审计工作,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和漏洞,及时报告和处理挪用公款的情况。保障公款的使用是保证国家和社会财政安全和稳定的重要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