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经济犯罪。该犯罪指的是在行使公务的过程中侵吞、挪用、私分、背信等行为,其目的是为了获利或者谋取利益,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和公民的权益。因此,挪用公款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是一种犯罪行为。
挪用公款在我国刑法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将其归为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受贿罪是指行贿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或者其他物品,使其在服务对象的事务中谋求不正当利益。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私人财物。而挪用公款罪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将公款占为己有或者挪用到其他用途上。
挪用公款的后果极其严重,它不仅会损害国家的财产利益,也会严重破坏社会公信力和政府形象。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公共财产的保管,加强对公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并严格查处这种行为。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官员财产和家庭财产的审查和监管,充分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为整个社会保障公平公正,保证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