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潘粤明没有抚养权。他和前妻许晴在2012年离婚后,两人育有一女。据报道,女儿归许晴抚养,潘粤明则每年支付抚养费。但具体是否有抚养协议或裁定,并不清楚。
在离婚后,潘粤明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我本来不想谈这个话题的,但现在你问了我也不回避。抚养权是给孩子的,我不属于那个角色。我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多的陪她、关注她。孩子不是一个玩具,我的职责是在她需要我的时候,呵护着她。”
这段话表明了潘粤明作为父亲的责任与担当,虽然没有正式的抚养权,但他依然尽一切可能去陪伴和关注自己的女儿。这也符合现代家庭的现状,在离婚后,双方应该把孩子的成长和幸福放在第一位,共同参与抚养孩子。
总之,潘粤明没有抚养权的具体情况并不明确,但他在作为父亲的角色中,依然承担着责任和义务。这也反映出了一个现代化的父亲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