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手续中的重要文件,包含了双方协商的许多事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离婚协议的签订,可以减少离婚过程中的争议和纷争,从而使离婚过程更加和谐、顺畅。但是,一份离婚协议只有在经过法定途径的认证后才能生效。这一认证的过程中需要提供协议的正式文件,因此离婚协议的复印件是不被认可的。
在离婚协议签定后,双方应将原件提交法院进行认证,取得离婚证书。离婚证书是离婚协议的最终表现形式,它是一份合法的、由国家授权的文件,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合法离婚。和其他法律文书一样,离婚证书必须是公证的、盖有法院的专用章和印章,才能被广泛认可,并作为证明夫妻离婚事实的法律依据。
在离婚协议的备份问题上,双方可以各自保留一份备份。这份备份通常不需要盖章公证,但是也必须是原件的复印件,不能是简单的纸质照片或电子文件,否则可能被认为无法证明真实性。此外,备份的保管也需要注意,要尽可能地保管好自己的备份,以免出现意外、遗失或损坏等问题。
总之,离婚协议复印件并不能代替原件,只有经过法定途径的认证的原件才是最终有效的文件。当双方签订完毕后,应及时提交法院进行认证,从而取得合法的离婚证书。离婚证书不仅是证明离婚事实的法律文件,还可以用于实际生活中的诸多场合,如出境、办理房产等手续。因此,夫妻双方应该更加注重离婚协议的认证和备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