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扬州农村宅基地还能盖房,但是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宅基地是指农民个人或家庭在村庄集体土地上享有的建设住房、生产生活设施用地的所有权。按照宅基地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但是不得调整、分割,也不得将宅基地转为其他用途。同时,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的面积和高度也受到了限制,具体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
如果想在扬州农村宅基地上盖房,首先需要确保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划红线已经划定,宅基地的主人是该宅基地的真正使用者,同时也要确保该宅基地没有被规划为城市配套设施用地或自然保护区等,否则就不能进行建设。其次,要到当地村委会或镇政府办理宅基地的户籍登记和房产证,承担相应的手续费用。登记完成后,还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建房图纸,获取相关审批文书。
在盖房的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包括按照规划逐步推进,实现有序、科学、合理的建设。要遵守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保证建房质量和安全,不得妨碍他人合法权益。
总之,扬州农村宅基地还能盖房,但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建议广大群众在盖房之前,了解当地的规划、政策和法规,按照要求办理好所有手续,合理、科学地进行建设,并落实好建房后的管理、运营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