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变更需要公证,并且随后需要提交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公证的过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操作,下面就离婚协议变更的公证进行详细介绍:
1. 确定变更协议内容:变更离婚协议前,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明确变更的协议内容,例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赡养等方面的调整。变更内容需经过双方协商且遵守法律规定,方可进行公证。
2. 准备公证材料:变更协议的内容和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需要准备充分。在一些情况下,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例如房产证、车辆证等,以证明财产的分配、归属等情况。
3. 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处会安排专业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核实所提供的材料和变更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确认无误后,就会予以公证。
4. 提交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完成公证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公证书交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在变更登记成功后,原先的离婚协议就会被无效化,新的协议生效。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的变更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公证和登记程序。透过这些手续,才能保证变更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维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