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协议中确定了离婚后的各项权益分配等内容。一旦签字盖章,就意味着双方对协议的条款已经达成了共识并同意执行,因此修改离婚协议书并不容易。但并非完全不能修改,具体情况应视当事人协调愿望及法律规定而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协议签字后发现其中某些条款不合理或不合法,例如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夫妻一方所分得的财产远远低于实际的价值,或约定孩子的抚养权违反当地的法律规定等,可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相关条款。法院在受理后,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可予以保留。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其中一方已经违背协议,例如协议书中约定双方自愿离婚,但其中一方又不执行协议,此时应该先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责任,然后再就离婚协议书的修改或撤销等问题进行协商和申请。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签字和盖章是需要谨慎的,双方应当在离婚前充分沟通、协商,并找到合适的法律途径。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签署但出现了问题,应及时咨询律师,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诉或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