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只是离婚手续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不代表即刻离婚。离婚还需要经过民政局的审核和登记,且仍然需要具备离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因此,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只是离婚过程中的重要一步,但并非离婚的全部过程。
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夫妻必须完成对离婚规定的重新确认,并达成最终协议。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夫妻对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的协议,这些协议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注重公平、合理、合法。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共同签署的协议,有法律效力。一旦签署,夫妻将受此协议书的约束。
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对夫妻双方的离婚申请有重要的作用。先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加快办理时间,有效避免民政局审核中的纷争和争议,同时方便夫妻进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的解决,降低离婚的复杂度及时间成本。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协商离婚的重要参照;但只有离婚协议书是不足以产生离婚效果的,在夫妻协商离婚达成协议后,还需要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手续才能离婚生效。选择签署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自主权的体现,是一种理性、成熟的离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