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经理挪用公款,出纳应该立即向上级主管或公司高层报告此事。同时,应该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账目、收据、付款单等,以证明经理的不当行为。
在向上级主管或公司高层汇报之前,出纳也可以与经理沟通,将问题提出,并要求经理解释其行为。如果经理能够提供合理的解释并解决问题,那么就没有必要再向上级主管或公司高层汇报此事了。
但是,如果经理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或解决问题,出纳就必须向上级主管或公司高层报告,以保护公司的财产和声誉。在汇报时,出纳应该提供清晰、准确、客观的证据,避免任何主观臆断和过度解读。
一旦向上级主管或公司高层汇报,对于出纳自己的安全和保护,一定要适当措辞、避免在通知中称呼经理的名字等可以暴露自己身份的细节。同时,公司也应该为出纳提供保护,确保他们不会受到不必要的威胁或打击。
总之,发现经理挪用公款是很严重的问题,出纳必须采取措施及时解决此事。同时,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应该建立专门的监管机制和制度,确保公司的财产得到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