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务员或其他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以个人名义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挪用、占用、私分公款,违反财经纪律,损害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是一种刑事犯罪,属于贪污犯罪之一。那么,挪用公款多少才算犯罪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挪用公款犯罪是一种数额罪,即罪行轻重判定取决于所涉案件的挪用金额。具体来说,在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多次挪用公款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换言之,公款挪用金额达到或超过10万元就已经属于刑事犯罪了。
那么,具体的案例是如何界定为犯罪的呢?比如,某公务员因私生活需要,将待报销的公务差旅费用10万元用于自己的消费,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并被判刑。再如,某市委干部因赌博输多了,挪用公款50000元填补赌资,同样被认定为犯罪。
总之,挪用公款犯罪是一项涉及巨额财物的罪行,它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而且也影响了公共信任和政治形象。因此,一旦涉及到挪用公款行为,应当迅速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以及财产赔偿责任,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