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到贪污、贿赂和滥用职权等罪名。因此,其归属的部门也比较复杂。
从行政管理角度来讲,挪用公款是公务员不执行职务、滥用职权的表现,因此由国家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监察机关等)执法部门来实施监督和惩罚,对挪用公款的行为进行调查、立案和侦查,并最终提交检察机关或法院审理。
同时,从财政管理角度来看,挪用公款涉及到国家财政资产安全等问题,因此也需要财政部门来开展调查、评估、追缴和公布等工作,例如建立财产申报信息公开制度,控制公款使用,强化内部审计管理等。
此外,从道德价值观念方面来看,挪用公款更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摧毁了公共信任和社会秩序,因此还需要在社会道德建设方面进行宣传、教育和改善,加强从小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行为习惯等方面入手,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总之,对于挪用公款这样的违法行为,需要多方面的配合与运作,不仅要强化立法监管、落实责任标准,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不断推动反腐、反贪、反浪费,构建一个更加公正、透明、法治的社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