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可供双方选择的解决方法,当夫妻双方出现协议书中的某些问题需要修改时,需要进行变更。关于离婚协议书的变更,以下是一些注意事项:
第一,变更必须是双方自愿的,这是变更的前提条件。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无法进行协议书的变更。
第二,变更必须写明修改的具体内容,包括协议书的哪些部分被修改,修改的内容是什么等。
第三,修改的双方必须签字确认,确认后变更才生效。如果被修改的双方不在同一地点,则需要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交换文件,签字确认后传递给对方。
第四,变更的时效性。如果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了变更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变更,否则变更可能变得无效。
以下为离婚协议书变更的示范文本:
双方确认原离婚协议书存在问题,经协商已确立以下修改事项:
1. 第 X 条款内容中,“xxxx”修改为“xxxx”。
2. 第 Y 条款内容中,“xxxx”修改为“xxxx”。
3. 第 Z 条款新增内容:“xxxx”。
以上变更内容被双方确认并签字确认,自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如若本次变更出现任何未被协商过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