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另一方,通知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但是,合同能否被解除还要看具体情况,如解除合同对双方的损失是否相等等。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在婚姻期间配偶共同购买了房产,并且签订了贷款房协议,则离婚后需要解决该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如果房产未达成分割协议,则无法更名产权。因此,在离婚过程中需要协商解决房产的分割问题。
如果离婚协议中各方达成一致并且签订了产权分割协议,则可以依据产权分割协议的约定进行更名产权。但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和产权分割协议都需要签约并备案后方有效。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将会增加时间和经济成本,对双方的损失将会更大。
因此,我们建议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房产时,应当在签订贷款房协议的同时,签订房产分割协议,明确房产的产权归属。这样,在离婚时能够减少纠纷,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