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需要当事人双方盖章,生效主要是出于证明双方确实达成了协议的目的。通过双方的签字、盖章等方式,可以证明双方确实已经达成了协议,并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保证该协议的合法性和效力。
尤其是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下,离婚协议一旦签订必须在法律上得到认可才能生效。离婚协议盖章是协议生效的重要证明。当事人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需要在协议书的末尾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个人印章,这样才能证明该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便于对未来的诉讼提起提供证据。
此外,离婚协议盖章还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中所涉及的财产分割、房产分割等内容都需要通过双方的签字和盖章进行确认,这些确认的内容和协议的签署都是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离婚协议盖章可以保障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协议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离婚协议需要盖章才能生效。协议的盖章可以作为协议真实性和有效性的证明,确保协议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当事人应该注意要在合法程序下进行签字盖章,以确保协议的效力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