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双方在诉讼程序中自愿达成离婚协议,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离婚所涉及的各种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离婚申请。调解协议离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离婚的纠纷成本,加快了解决离婚纠纷的进程,节约了司法资源,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一种快速有效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在调解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开庭审理的时间就取决于人民法院的工作安排和个案情况。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立案决定,并在三个月内审理终结。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受案排队等待审理的情况时有发生,时间普遍超过三个月。而在调解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由于双方已经自愿达成协议,审理时间可能会更加缩短。
因此,调解协议离婚的审理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能因案情复杂程度及区域法院审理情况而异。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的离婚案件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并采取了必要的法律手续,一般只需要等待一个月即可进行开庭审理。如果您担心审理时间过长,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向相关法院适时地催促和提醒,保持适当的沟通和联系,这样有助于加快离婚案件的审理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