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务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在处理公共事务时,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或它人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贪污受贿、侵占公款、非法滥用职权、违规经商等职务犯罪,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和社会稳定。
在我国,挪用公款属于刑事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并进行抓捕。一般来说,公安机关负责治安管理、打击犯罪的工作,也是挪用公款案件的重要执法部门。具体来说,挪用公款行为属于贪污犯罪,由公安机关的刑侦部门负责侦办;对于涉及公职人员的侵占公款、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由公安部门行政管理、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在抓捕挪用公款犯罪嫌疑人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保障被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根据证据和情况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将嫌疑人移送到司法机关进行审判。
总之,挪用公款行为是犯罪行为,需由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在职责分工方面,公安机关是参与治安管理和打击犯罪的主要部门,因此是挪用公款犯罪抓捕的重要机构。但是,在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确保公正处理案件。同时,应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利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