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丈夫):姓名
乙方(妻子):姓名
鉴于:
1. 甲、乙双方因个人性格、工作、家庭价值观等原因,感情不和,经协商并经律师代表双方达成一致,决定协议离婚,共同解决离婚事宜。
2. 双方经过协商,对离婚前共同财产及离婚后的财产划分,对子女抚养问题、探望等问题达成了协议。
凡此,甲、乙双方特此协议如下:
一、财产划分
1. 房产: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均为共有财产,约定协议离婚后,由甲方自行承担,不再分割。
2. 存款:夫妻双方的财产总值为人民币XX万元,该财产分为两部分,分别归甲方及乙方所有,乙方应退还甲方在婚姻期间财产净增值XX万元。
3. 车辆:夫妻双方名下车辆均由各自所有,如有需要,可对车辆进行出售或协商互换。
4. 其他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合法共有的财产除上述财产外,无其他财产可供分割。
5. 临时解决:甲方应缴纳乙方XX万元,用于临时解决伴侣关系结束之后的一切共同债务问题,并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
二、子女抚养
1. 子女抚养权:子女的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探望权。
2. 抚养费用: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直至子女成年或达成协议。
三、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1.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的自愿协议,经双方咨询律师并认真审慎,合法有效。
2.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 双方同意,离婚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在离婚后不会再产生任何财产上的争议和法律诉讼。
4. 如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与本协议相悖的,则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